为恪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审判理念,驻岳西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将“三个规定”的填报作为抓手,严防干预司法行为发生。
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先后在院务会、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落实填报“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督促全体干警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坚决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坚决维护审判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加大教育宣传,形成良好氛围。考虑部分干警有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的思想顾虑,院党组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带头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注重警示教育,守住红线底线。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同时,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专员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