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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开好党纪学习教育“治未病”良方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5-31 09:07:26   来源: 原创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键是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旨在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俗语有言:“上医医未病,中医医欲病,下医医已病。”要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关键要借鉴中医“治未病”理念,当好“治未病”的“良医”,开好“治未病”的“良方”,确保“未病先防”以添正气、“既病防变”去疴治乱、“瘥后防复”标本兼治。

未病先防,以“求学若渴、朝乾夕惕”的笃学涵养一身正气。“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为全体党员、干部开的一剂“治未病”良药,也是党员、干部成长过程中“未病先防”的关键举措。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党员干部要在原文学习中提振“精气”,只有对《条例》11章158条原文做到烂熟于心、如数家珍,明白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才不致迷失在权力旋涡中、醉倒在讨好捧杀中,始终保持拒腐防变的清醒自觉。要在警示教育中涵养“正气”,《黄帝内经·素问·评热病论》提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可见,思想是否发生病变关键在于“正邪”之间的博弈。党员干部要在警示教育中,在一个个反面典型案例中,多打思想“预防针”,掌握自身“体质”,涵养拒腐“气血”,避免沾染“邪气”,始终保持“正气存内”,锻炼硬朗体格走稳人生路、从政路。

既病防变,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及时去疴治乱。“病之始生浅,则易治。”在医学理念中,发生病变的地方应及时剜除,以避免病情的进一步恶化,韩非子所作的《扁鹊见蔡桓公》中记载,扁鹊第一次见蔡桓公就指出“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然蔡桓公坚持称“寡人无疾”,最终病入骨髓、无药可医、体痛致死。古人常用扁鹊如何治病来论述圣人如何治国,这对于两千多年后的我们仍有启示意义。现实生活中,党员酒驾问题屡禁不止,这是侥幸心理作祟;小官大贪的案例令人震惊,这是信仰缺失的表现;更令人惋惜的是贪污腐败年轻化,一些年轻干部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步入歧途。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有病立医,马上就治”,在他们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纠偏、立即整改,把那些正迈向腐败门槛的人拉回来,才能真正体现组织的关心爱护,确保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也要坚持“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对党员干部敢闯敢冲、干事创业过程中,履职的无心之过、探路的先行之失,要给予同志式关怀,同时要为受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为者“鼓劲撑腰”,为担当者“担当负责”。

瘥后防复,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坚持做到标本兼治。“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党纪学习教育应当常抓不懈,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在中医理念中,康复以后身体仍处于“余邪未清、正气内虚”的状态,要重视“瘥后防复、补足正气”,严防疾病“卷土重来”。党纪学习教育也应如此,虽然《通知》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期限为4月-7月,但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学习教育永远是进行时。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学细悟把握理论精髓,以理性思维规范日常言行;坚持学习内容“常规化”,用好理论课堂铸魂补钙、红色课堂砥砺初心、警示课堂正己检身、家风课堂内外兼修;坚持学习成果“常效化”,在真学实用、常学常新中让理论学习不松劲,在以案促改、立行立改中让警示教育不松劲,在严管厚爱、激励约束中让结果运用不松劲,以“瘥后防复”做到“标本兼治”,用“清明正气”托起“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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