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河镇纪委工作人员严肃查处了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问题。
“扶贫互助社”旨在解决群众发展产业贷款难、资金流转紧张的问题,相当于村民自行成立的“小银行”,具有扶贫、互助、普惠等特性。然而,时任五河镇思河村“扶贫互助社”理事长王某某却动了“歪心思”。经调查,在担任该村互助社理事长期间,其超额向互助社成员借款,对超期限拖欠借款行为置之不理,累计欠款金额已达10万元,其中其本人也借款2万余元,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微腐败”绝不能微处理。由于该案件发生的时间久远,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为尽快追回资金,五河镇纪委工作人员将案情提交到第六纪检监察协作区进行分析研判。协作区接收案情后立即成立专案调查组,通过深入走访、核查资金走向以及与当事群众面对面核实等方式,收集并掌握了确凿证据。
与此同时,调查组以王某某为突破口,通过多次谈话,深入剖析该案件的利害关系,使其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不利影响。在调查组强大的思想攻势下,王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归还欠款,并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纪律处分。在此案情影响下,其他借款人员也陆续上缴欠款。截至本案办结,共计挽回经济损失5.9万元。
案件已结,行动不止。五河镇纪委召开专项会议,对案件材料、办案过程全方位的梳理。一边继续追缴剩余互助资金,一边总结案情经验,举一反三,严禁此类事情发生。
五河镇纪委始终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着力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努力办成一件件老百姓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紧盯基层末端,坚决打赢惩治“微腐败”的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