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巡察组对全市29个重点镇(街道)开展巡察期间,由区(县、市)党委派出巡察组,对下辖993个村(社区)同步开展巡察,从镇到村、以村看镇……今年以来,宁波市积极探索“上下联动+镇村一体”模式,市县两级巡察组组团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目前,已完成巡察村(社区)641个,正在巡察352个,发现问题8980个,立行立改问题220个。
市委将对村(社区)巡察与市县巡察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一盘棋”统筹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上下联动开展“镇村一体巡”期间,市委巡察组既当“战斗员”深化对重点镇(街道)巡察,又当“指导员”同步指导区(县、市)委巡察组对村(社区)巡察;区(县、市)委巡察组既当“侦察员”深入一线查清查透村情村况,又当“信息员”为市委巡察组提供相关问题情况。
对村(社区)巡察突出民生导向,强化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小急难”问题。建立镇村联改、部门协改、专项推进的整改机制,压实镇村一体整改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全面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拧紧村(社区)巡察整改“责任链”。
针对巡察发现的表象在村(社区)、根子在镇(街道)的共性问题,分层分类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纪巡联动,强化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处置。
建立全市村情村貌数据库,根据村情村貌确定重点村、关注村和常规村,在以“镇村一体巡”为主要覆盖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专项巡、机动巡、交叉巡等方式,推进对(社区)巡察。市委巡察机构出台《宁波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村(社区)巡察4大类25项监督重点、7个流程26项工作程序,同时强化力量统筹,组建村级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充分调动各类监督力量参与对村(社区)巡察。
“我们将在镇村巡察一体统筹、一体推进、一体作战、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波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