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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西县国有水电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18 10:11:46   来源: 原创    点击:

2022年7月11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国有水电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国有水电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诚恳接受巡察意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为贯彻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司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司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意见,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制定了《县国有水电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巡察反馈问题责任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巡察整改方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理论学习不到位

   (1)学习针对性不强,研讨不够

一是成立县水电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二是制定了《公司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计划开展学习并完善学习档案。

(2)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够

一是在各层级会议上加强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3)政治理论水平不高

一是全司党员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在撰写工作总结、心得体会等材料时,要表述准确。

2.集中教育开展不认真、走过场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开展

一是2019年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但相关材料未及时归档整理,已完成搜集整理。二是今后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2)“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落实不力,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一是已制定公司“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方案。二是已结合公司职工及近年来县内有关违纪违法案例,在公司范围内以职工会的形式,深入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教育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杜绝职工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规定动作不到位

一是公司党委已对四个历史专题进行研讨。二是已制定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上党课、加强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指导和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4)“一改两为”未积极开展

一是已对郑栅洁书记在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开展了“‘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大学习大讨论研讨。二是已按照公司年初制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计划,落实了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事。

3.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点多

一是通过安全例会进一步加强安全宣讲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大龙潭上坝公路临崖临水路段加装安全防护栏项目已上报五河镇纳入2023年度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待审批后实施;已要求大龙潭电站按时实地巡坝并做到记录真实;已敦促清淤单位尽快办理清淤审批手续,完成清淤作业后将船只从大龙潭库区撤离,清淤单位正在推进,已要求清淤单位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进行水上作业,并加强船只管护,确保水库水工建筑物安全。三是已完成王岭电站渠道溢洪道拆除,渠道挡水墙浇筑至原溢流面高程,在高危地带已增设警示牌8处等相关安全措施。

(2)文明企业创建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不力

一是已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并常态化开展。二是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规划。三是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开展了经营发展、增强凝聚力大讨论。

(3)依法治企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公司已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公司法治建设。二是已与法律顾问重新签订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及范畴。三是2022年12月份开展了一次法制宣讲课,今后按计划开展。

4.工作主动不够

(1)公司经营模式较为单一,开拓创新步伐不快

一是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结合公司“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二是王岭光伏电站已于2023年1月6日并网运行。三是大龙潭生态机组建设因项目审批、疫情、天气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现正在抓紧实施,计划2023年6月份投运。四是强禹公司资质增项工作已于2023年3月报县国资办批准,正在推进,力争在2023年底完成。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不主动

大龙潭库面开发纳入马元寨综合开发项目是由县政府统筹谋划推进,待项目启动后我司积极配合。

5.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按计划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会议、公司网站、微信工作群、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加强主流思想舆论宣传与管控,通过抓党建带动意识形态的渗透,干部职工集体观念、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

6.法人治理方案落实不力,“三会一层”履职不够

(1)党委统揽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党委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制定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二是通过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公司运营管控手册的修订及学习,规范执行公司“三会一层”议事规则;相关同志在公司党委会上做书面检查;纪委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

(2)董事会形同虚设,失职失责

一是已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内控制度并系统学习,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今后按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议。三是公司已于12月份召集参股企业负责人会议,敦促投资入股的各单位及时补报2019年、2020年、2021财务报表,确保每年度分红到位,今后每年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督促落实收益分配。

(3)监事会如同摆设,未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监事会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学习,每年按时召开专门会议监督公司事务,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二是公司党委及时提醒、敦促监事会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责。三是对监事会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4)总经理(经营层)会议违反章程,超越董事会职权决定重大事项

一是今后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经营层议事规则》行使经营层职权,避免超越权限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现象发生。二是经营层班子已在会议上集体向公司党委做书面检查。

7.治理体系建设不完备

(1)制度制定不严谨

已完成《公司运营管控手册》的修订完善并加强学习,今后严格执行。

(2)制度落实不力

已对前期制度落实不力情况进行梳理,健全了制度体系,今后坚持依法治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公司管理日趋科学规范。

(3)目标管理不够科学细化

已制定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考核依据和管理的刚性约束条文,细化目标管理,修订了年度《生产经营管理责任书》,后期按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

(4)制度设置不全面

已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后期加强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公司财务部门对生产经营成果的分析评价作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党的组织保障不力

已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2)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岳〔2022〕45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加强了基层调研和对分管部门及联系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3)执行监察建议不坚决

一是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蒋志强该履行事项已完成整改:公司已撤销大龙潭小区门卫岗位,雷冬梅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因蒋志强新房未装修好,小区门卫值班室暂租赁他们居住,已签订租房协议并支付了一年期租金。

9.纪委监督责任不力

(1)聚焦主责主业未落实

依据中央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已系统地对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办公室主任。

(2)政治监督不力

公司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履行职责,自2022年以来,公司未出现违规捐赠和赞助等行为。

(3)协调机制未形成

已建立公司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协调机制,以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纪检监督职能。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

认真开展了中央整治“四风”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监事会、各支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了专业知识学习,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2)制度建设有缺陷,公司制定的接待制度中出现接待用酒规定

已对照《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资部门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大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

(3)公务接待违规

一是已核查2018年8月公司招待陪餐人员,退回了超标伙食费及烟酒费用;已核查办公费用中报销香烟等不合理开支,相关责任人已退回,上交公司财务。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并加大督查力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4)食堂管理不严格

已对照王岭电站建管处食堂管理办法,将收入支出情况报账。

11.资金资产管理有漏洞

(1)处置债权债务不合规

已对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财务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岳西县国有水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情况汇报》(安徽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议,结合《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皖财资函〔2022〕45号)精神,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向县国资办上报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请示》,已按照岳国资办[2023]10号《关于同意账务处理的批复》文件精神,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

(2)与千源电站关系不清

一是已发文(公司[2021]42号)至千源水电站,要求其仅在汛期大雨来临前腾空库容及大坝溢流时段运行、其他时段不得发电,避免造成公司资产流失;规定今后千源电站分红款及代管费用由千源电站财务直接发放,不再由大龙潭电站自行处理。二是已全面核查公司员工持股情况,千源电站不存在给未入股的公司员工分红的情况;对违规持股人员进行了清退。

1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管理人员持续加强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学习,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已补齐前期不完善的报销单据签字手续,并要求今后各层级规范填写报销单据,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三是已对山里红饭店餐费进行核查,无违规情况。四是要求财务今后严把审核关,做到账证、账实相符,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补助发放不规范

一是已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退回35kV回龙山段杆线迁移相关人员施工补助,上交公司财务二是强禹公司使用有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补助费用问题:针对前期已发放的证书补贴,公司已根据巡察组要求,于2022年9月召开董事会专题研究证书补助标准并报县国资办备案,规范了发放程序,同时,公司经营层已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自2023年1月起,强禹公司已停止发放所有人员证书补贴,待强禹公司证书管理办法出台后规范证书使用;对所有非强禹公司正式职工的证书予以清退,避免人证分离现象发生;要求公司所有人员不得违规挂证,发现后将严肃处理并依法追责。

(3)超标准列支活动经费

一是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文规定,相关人员超标准支出的活动经费已退回,上交公司财务。二是对工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加强了对工会及党建经费的监管,杜绝了超标准支出活动经费现象的发生。

13.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履行程序不严格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完善了公司与岳西尚家装饰公司所签合同及大龙潭交通桥工程项目有关工程文件的签字盖章手续。二是已核查大龙潭交通桥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因工程逾期完工非施工方责任,未出现索赔要件,不支持索赔逾期违约金。三是后期严格按基建程序开展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有欠缺方面

14.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党建工作与公司业务工作严重脱节

一是将党建工作和公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党建为抓手推进 “书记项目”和年度生产经营重点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公司党委成立后,经县直工委批准设立4个基层支部,党委及各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加强了对司属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及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工作日趋规范。

(2)未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已按照《公司章程》及“三会一层”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设立党群工作部并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3)“三会一课”落实不严格

一是各支部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并上党课,规范了“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二是党委成员加强了对所联系支部党建业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4)党务业务不强

各支部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对党员发展对象和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11月已安排两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的学习培训;相关人员入党材料已请县直工委有关领导现场指导整改。

(5)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各支部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在讨论两个及以上发展对象入党问题上,支部大会、党委会上遵守逐个讨论和表决的规定,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发展党员。

15.党员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软”

一是修订了《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要求全司职工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纪律,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员的“关键少数”作用,加强劳动纪律和作风建设,增强规矩纪律意识。二是已核查公司本部38人次迟到早退情况,并对查实的人员进行处理;已核查机房值班脱岗及穿拖鞋人员,相关单位已做出说明、按照电站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安全例会上予以通报,以引导全员增强安全意识。三是已统一制作机房值班人员工作牌,并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着装。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

今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做到真批评、真接收,达到共同提高、改进工作的目的。

(2)党员混在其它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各支部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加大会前准备,严格履行会议程序,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公司党委成员按时到联系支部督导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已对个别党员未参加2021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原因做出了说明。三是后期提前通知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地点,并规定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提前向支部请假并出具书面请假条,对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提前提交书面材料,会后及时归档整理会议材料。

三、构建长效机制,抓好下一步工作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水电公司党委将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不断改进,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导向,一如既往地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水电公司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2174587;邮政信箱:岳西县天堂镇解放路93号水利水电大楼6楼;电子邮箱:4295341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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